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5月11日上午8:30 —— 12:00
体检时间:5月5日—5月13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3. 10min的PPT,包含个人简历、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PPT内不含报考导师、报考专业、研修计划等)。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