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科目:高等化学实验(含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四大化学基础实验知识)
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3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60%+(S复/2)×40%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在网上缴纳,请各位考生登录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000000,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请各位考生在2016年3月16日24:00前完成缴费,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