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5月15日上午9:00 —— 11:30
体检时间:5月5日—5月16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1.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
3. 10min的ppt,包含个人简历、硕士期间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PPT内不含报考导师、报考专业、研修计划等)。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3)×50%+S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