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根据《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四川大学2006-2007学年“创新人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对在学术类、文艺类、体育类等比赛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特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作好“创新人才奖”的推荐工作:一、奖励标准 “创新人才奖”名额不限,设三个等级。获奖者除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外,同时获得数额不等的经济奖励。经济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二、参评范围 2006年7月——2007月4月期间在学术科研中表现突出或在高等级学科性、综合性竞赛和学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在此列。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以《四川大学“创新人才奖”评选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一)为准,该细则同时刊登在2006年9月版《学生手册》上。四、推荐程序1.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附相关获奖证书、论文、授权书、项目参与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学院申报。2.学院负责申报学生所获奖项及等级的审核确证,填写《2006-2007学年“创新人才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同时电邮至四川大学“创新人才奖”申请表 [[url="http:/e_gov/download/四川大学创新人才申请表.doc"" target="_blank">点击下载]